南通安装监控 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区塔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公告

南通安装监控 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区塔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市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公告来源: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发布时间:2021-02-08字体:[]

唐建筑安全监督[2021]第6号

市区内所有的建筑,施工和监理单位以及所有相关单位:

全面落实《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32-201 4))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通知》。 《城市建筑工地》(通建安(2015)68号)文件要求,规范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安装,使用和过程管理(以下简称“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真正发挥“监控”和“控制”的双重作用,不断推进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效遏制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同时继续保持县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的良好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城市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根据城市建设现场的实际情况,禁止施工现场进行系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要求和时间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继续为城市建筑行业的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改善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对系统进行审查访问,建立一个合格的产品清单系统,并通过申请和审查,公开,存储和评估的动态管理模式加强了管理。

(一)申请条件和时间

具有满足基本技术功能要求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要求的产品的设备供应商,并且还可以为城市施工现场用户提供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服务的设备供应商,可以提交工作登记表天。时间限制。

([二)评审时间

每年4月和9月,将对提交注册表的供应商进行集中审核。审查分为三个步骤:材料的初步审查,功能的初步审查和综合评估。审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公示完成后,将合格的品牌产品列入合格产品清单。具体的审核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注册位置

设备供应商应将登记表提交至南通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南通市崇川区耀岗路23号)409室。

联系人:彭玉龙电话:

二、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功能技术要求

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应符合相关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应该由省或市级以上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和认证。系统的主要组件应由专业检查机构进行检查和鉴定,并且至少应具有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实时监控和数据存储功能,可用于提升扭矩,提升高度,振幅,旋转角度和运行冲程信息。塔式起重机危险运行时,应能够手动切断塔式起重机控制电路的电源。系统功能的基本配置要求如下:

([一)塔式起重机监控功能

1.显示警告功能:通过显示屏上的图形和文本向塔吊操作员和监视人员实时显示塔吊工作的各种参数信息。显示装置还应具有声光报警功能,当塔机的工作参数达到极限值时,将发出声光报警。

2.自检功能:它具有开机自检功能南通安装监控,当系统本身发生故障时,它可以立即提醒驱动程序系统已发生故障,暂停使用并记录故障信息。

3.过载(扭矩)警报和控制功能:当塔式起重机达到额定起重扭矩或超过额定起重能力报告值的90%时,设备应能够手动发出清晰的声光信号向驾驶员发出警告提示;当大扭矩或额定起重能力超过报告值的100%时,设备应能够向驾驶员手动发送清晰的声音和视觉警报,并切断控制塔式起重机移动的控制回路的电源。危险的方向。

4.极限报告和控制功能:它可以测量摇臂车的实时位置以及吊钩离地面的高度。当卡车达到内部和外部极限或吊钩达到上限时,它将自动发出警告和控制信号。

5.风速报告:当塔式起重机吊臂内侧铰链点的安装高度小于50m时,塔式起重机应配备风速报告装置。当风速超过使用规定值时,可以给出准确的警告。

6.脱机状态监视功能:监视系统设备在脱机状态下应主动将脱机信息发送到监视系统平台,并可以手动区分出脱机原因。

7.区域保护功能:具有复杂环境的塔式起重机必须配备区域保护功能,例如在靠近高压线路,交通道路和新的居民村建筑物,购物中心,学校和人口稠密地区等复杂环境中。当塔式起重机靠近建筑物,高压线路或需要在工作范围内进行保护的其他区域时,系统可以手动发送报告并切断塔式起重机在危险中移动的控制回路的电源。方向。

8.防撞控制功能:在同一区域中使用两台或更多塔式起重机时,塔式起重机必须具备防撞控制功能。当塔式起重机之间发生碰撞关系,并且塔式起重机之间的动臂和钢丝绳有碰撞危险时,系统可以手动发送报告并切断控制电路的电源,以使塔式起重机继续运行朝着危险的方向前进。

([二)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平台

1.运行数据查询和存储:系统平台应能够支持塔式起重机状态查询功能,并实时反映塔式起重机的运行数据和状态。内置存储器应能够存储不超过16000个塔吊工作周期数据和2年的历史运行数据信息,以确保终端可以随时查询,分析和输出结果;关闭电源或电源中断后,所有内部信息“所有”应保留,并且不得破坏。

2.数据下载:系统平台应具有实时数据下载功能,并且信息下载不应影响存储设备中信息的完整性。

3.数据传输:系统平台可以通过通信网络,预留端口等,将相关的监控数据同步传输并报告给远程监控终端和监控平台,以实现远程数据查询和实时监控。

4.故障诊断:当系统和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它可以立即显示和记录故障并发送报告信息,并切断相应的传感器操作回路并将其报告给管理平台。

5.数据统计:系统平台具有频率统计南通安装监控,历史数据查询,工作周期查询与回放,工作水平统计,工作时间统计,数据分析等功能。统计信息的数量包括违规,异常停电,警报(防撞,区域限制,风速)和故障数量;历史数据查询包括对塔式起重机数据和状态(在线,离线,违规,异常停电),警报,故障的统计和回放;工作周期查询和回放,包括显示数据时间,终端编号,信息编号,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起重重量,起重重量百分比,开始高度,结束高度,开始范围,结束范围,开始拐角,结束拐角和修改过载/超限次数以报告状态(是/否);工作量统计包括起重重量和起重扭矩比统计;工作时间统计包括在线时间和工作时间;数据分析包括塔式起重机的离线率,每周(每月/每季/每年)预警和报告数据。

三、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的安装(拆卸)和调试

1.系统供应商应提供技术成熟度高的品牌产品和有保证的售后服务,并拥有一支技术成熟,操作熟练且认真负责的服务保证团队,以确保系统全年可靠运行

2.系统供应商应保证其产品的质量,安装和使用的适用性和稳定性,严格按照协议提供服务,不得随意降低产品功能,发送虚假数据等。监控投放市场的设备应具有提供技术支持,维护和修理以及后续升级的服务能力。

3.系统供应商根据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的试点安装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用户单位),并且进行中的同一施工的安装数量不超过两个。在安装之前,系统供应商应及时报告监视系统的试点安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设备型号,安装时间和安装次数。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的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通过专家评审后,可在市区推广推广,不合格的评审将由供应商删除。

4.安装(删除),调试过程控制

(1)在安装监视设备之前,系统供应商应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原始安全装置和电气系统功能。如果发现配置不完整或损坏,则应拒绝安装,并应当通知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2)当系统供应商组织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改装时,严禁损坏塔式起重机的受力结构,并且不得更改原始安全装置和电气控制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塔式起重机的。

(3)系统供应商的安装技术负责人应在安装(取消)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之前向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信息。由行业护照主管部门签发的高空作业人员,并参加工伤保险。

(4)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的安装(拆卸)只能在通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程序完成后才能进行。

四、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的测量,验收和移交

在安装,调试和校准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之后,必须进行安装质量监控和验收,并应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移交。

1.安装质量检查是由具有质量监控测量资格的测量单位组织的施工单位(使用单位)进行的。

2.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组织系统供应商,监督单位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初步安装质量检查,并在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3.安装质量监控和验收内容应符合《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332-201 4),《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 / T28264- 201 7)和《关于在县级建筑工地上推广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使用的通知》(同建安建[2015] 64号)。

4.在通过验收后,系统供应商应与施工单位(用户)进行交接程序。移交内容包括塔吊监控系统的完整性,使用功能说明,日常使用和维护要求等。

五、塔式起重机监控系统回顾

([一)评审依据

1.《塔式起重机安全规定》 GB 5144-2006

2.“塔式起重机” GB / T 5031-2019

3.《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规范》 JGJ 332-2014

4.“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GB / T28264-2017

5.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在城市施工现场推广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通知》(通建安[2015] 68号)

6.南通市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站《关于在城市建设场所推广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通知》(同建安监[2015] 64号)

([二)评审过程

1.数据的初步审查。审计内容:(1)有关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商业登记组织代码”,公司的信用等级,办公场所,特殊操作证书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公积金证书。(2)认证状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监督检查报告,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证书。

2.功能初步审查。审核内容:显示功能(实时数据收集),自检功能,过载报告和控制功能,极限报告和控制功能,风速报告功能,区域保护功能,防撞控制功能,离线状态监视功能,故障诊断,系统平台基本数据采集,存储,下载和统计功能。

3.综合评估。组织专家集中总结和评估系统供应商的资格,材料和系统功能。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合格”的系统品牌模型将及时进行宣传,公示结束后将被纳入合格产品清单。

六、动态管理

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合格产品清单实行动态增减管理。我站每年定期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并对供应商进行集中评估。供应商的不正当经营,劣质产品,不符合基本技术要求的设备功能,未及时安装,未及时提供售后服务,未履行服务承诺,未与市政当局建立联系等行为市政系统根据要求,并擅自修改测试数据。 ,将予以认真处理。对于系统供应商违反法律以及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情况,根据情况的严重性,我们将采用访谈,通知和限制市场准入等方法。

附件:1.南通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2.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供应商注册表格

3.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供应商审查清单

4.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流程

5.南通城市建设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功能调试/自检表

6.南通市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评估表

在南通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站

2021年2月8日

附件1:南通市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docx

附件2、 3: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供应商注册表格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供应商审查列表.docx

附件4: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流程.docx

附件5:南通城市建设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调试与自检记录表.doc

附件6:南通市区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评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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