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倒闭工厂回收公司_倒闭工厂_浙江倒闭工厂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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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我是潘立波,是1989年完成肇庆商学院的南宁发电设备总厂电气车间电气课的女职工。我是一名普通的电气装配工。我从事电气课已有23年了,明年我将是43岁。加入工作以来,我从师傅那里真诚学习,并积极提高了我的工作技能。我可以在工厂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我与工人保持团结和友谊。我曾经被评为优秀的团队负责人。工会活动家。因为它是皮肤过敏,所以电气等级的工作将与绝缘材料玻璃丝接触。一旦来自变压器的烟尘进入皮肤,它将变得发炎和发痒。医生说他只能换另一份工作。我一直都很开放和活跃。 1994年,我利用业余时间独自学习中学课程,参加了成人高考,并申请了广播电视大学的金融专业。在这三年中,我利用业余时间在晚上和晚上学习。 1997年,我通过了各个学科的考试。 ,获得了大学文凭。毕业后,档案被移交给南宁通用发电厂劳动分工的前负责人秦天石和南宁通用发电厂前工作人员的杜冠华,希望安排相应的工作。由于没有安排,我一直在电气课上认真工作,由于各种原因,自2000年以来生产任务一直不那么顺利。从2000年到2010年,我向车间,工会和工厂反映了我们的实际情况。领导多次,要求领导。没有安排新工作。在此期间,我四处闲逛以谋生,生病了。在2010年1月,电气课没有生产任务。我是家用电器课的连长。从一线学徒开始,领导者在八月份安排我担任转子绕线机,而没有咨询我。去年我43岁,身体不好,腰部肌肉拉紧,皮肤过敏,所以我不能做这份工作。

2010年8月27日,我去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找负责人杜冠华,商讨是否安排其他工作,但杜冠华说:“你的腰是用来干什么的?怎么做才能做这份工作?”当时,我解释了我的身体状况。他说:“只有这个职位。如果不这样做,就必须这样做。”这不是强迫我做无能的工作吗?我说我仍然做不到。我不得不请假。他给了我通知,请他请假以领取社会保险。根据集团公司南光中正[2008] 52号文件,社会保险费是单位和个人的。个人承认了其中的一部分,迫使我在同意休个人假之前去财务部付款,否则我将被解雇。我看了通知书,付了4个月2201元。对于一个没有生活费用希望的人,我负担不起这笔钱。这是勒索。因此,在2010年9月,我向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邓炯汉提交了一份申请报告,恳请协商妥善解决。 2010年11月,邓炯汉下令暂停我的基本工资。为了行使我的合法权益并以法律手段保护我的利益,我被迫向劳动争议仲裁法院报告。在仲裁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邓炯汉给了我一份副本。从2011年1月4日至2011年3月15日连续缺勤的通知。因此,我于2011年3月16日再次找到邓炯汉,要求进行谈判达成和解,但遭到拒绝。

2011年11月16日,南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判决。南宁仲裁字[2011] 1036号裁定,被诉人南宁市发电设备总厂付给我工作以来的养老金,医疗费和失业金。 ,工伤南宁倒闭工厂回收公司_倒闭工厂_浙江倒闭工厂回收,生育保险费和最低工资标准差工资1291 0. 5元,并取消被诉人南宁市发电设备总厂于2011年3月16日给我的“通知”;继续执行我的劳动协议。经过仲裁判决,我去了邓炯汉,要求赔偿和支付保险费。他说,没有钱就无法支付。只有当他宣布破产并要求抵押贷款的农业银行支付钱时,这才是一个重要的借口。他说,简而言之,您也可以起诉,所以让我们继续。我说过,我是来找您谈判解决这个问题的合理方法的。自从您以这种方式回答以来,我必须继续进行法律程序。我感到恐惧和无助,所以我只能继续向江南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历时一年零三个月的诉讼终于于2012年3月15日结束。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根据南宁市人民法院以南宁市南老仲裁字[2011] 1036号裁决书为准。南宁县江南区[2012]江法第78号执行人,南宁市发电设备总厂,执行人,共付南宁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021万元一百元(1291 1. 0 0)首先,已执行的付款已移交给潘立波,我仍然欠我数万元的养老金,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和社会保险一万元以上,司劳仲裁字[2011] 1036号判决生效; 2012年5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江南区人民法院穆斯地区发布了民事判决书(201 2)江民一初字第184号),其余年份(从2011年1月4日到2011年11月3日)每天总共10个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以及因非法终止非续签劳动协议而支付的23年兵役赔偿金,但也未能兑现,只是想打knock我,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谭永义合和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邓炯汉和杜冠华有限公司确实是该省国有企业中最邪恶,最恶毒,最不人道的领导人。

在诉讼过程中,我意识到我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国家。我仍然觉得我是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他们出具了工作证和工厂衣服,上面写着: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当时是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全体员工都知道它是由南宁重型机械厂和发电设备厂合并重组而成的。 2008年,原发电设备厂更名为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我也觉得我是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但他们否认我是该公司的员工。这真是一个打击! 2005年9月15日,广州新贵网报道,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是由南宁重型机械厂与广州电力设备总厂合并重组而成。时任南宁市副市长的陈刚出席了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落成典礼并致辞。 和广州政府信息网均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由南宁市人民政府赞助。我相信政府不会说实话,不会做假的事情。实际上,集团公司成立后不久就给我们发了一张新的工作卡,名为“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写在上面。 2008年7月,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邓炯汉]。在原始发电设备工厂的旧址上注册并成立,该工厂位于南宁市庄津大道3号(原南宁市阜宁路3号)。该公司是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秦勇的子公司。它使用原始的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生产设备以及生产车间。我原来的部门改名为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锁匠车间电气课。

重组,兼并和重组后,秦勇吞并了超过十亿原始发电设备厂和居住区的资产。原始发电设备工厂的1000多名员工成为秦勇的奴隶,秦勇自大。据说原始的发电设备工厂的员工没有一个与他签订劳动协议…工人阶级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建立的国有企业,集结了几个人南宁倒闭工厂回收公司,甚至花了几美元甚至是几千美元。没钱。掌握国有企业。劳动人民的辛勤劳动已经成为自己的劳动,下岗工人没有工资,没有医疗保险,没有生计。极少数人合理合法地将国有企业作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他们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分割。现在,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原发电设备厂)已成为一家空壳企业。是什么原因!

2011年9月11日,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中信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法人邓炯汉伪造了原法人魏志民。发电设备厂,并非法使用原始发电设备厂法人的私人印章。签署和签发文件是非法的。解雇包括我在内的14名员工,南发总经理[2011] 15号文件和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总电厂工会委员会印章谭天石[注: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市长[2010年8月15日,假装为南宁市发电设备总厂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2010年8月25日,他签署了跳字[022]号。 2011年3月16日至9月15日,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杜冠华假装原发电设备厂的人力资源部解雇员工。赖奇江,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锁匠车间,2011年1月至4月,假装原发电设备厂锁匠车间的负责人,检查转子绕组的员工上岗情况团队(2008年,原发电设备厂[法人:魏志敏]已经在那里。以董事长的身份转移到南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南宁倒闭工厂回收公司,根本不存在原发电设备厂法人[您可以去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档案]。)。。。。。。。。。。。。。。。。。。。。。。。。。。。。。。。。。。。。。。。。。。。。。。。。。。。。。。。。。。。。。。。。。。。。。。。。。。。。。。。。。。。。。。。。。。。。。。。。。。。。。。。。。。。。。。。。。。。。。。。。。。。。。。。。。。。。。。。。。。。。。。。。。。。。。。。。。。。。。。。。。 2011年10月11日,我接到广州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广州中信重工发电设备有限公司钳工车间书记梁海东的电话,把我们的原始电气类别的仓库中的工具箱以需要生产现场为由。为了腾空它,当我起床时,我意识到我的工具箱已经被密封,里面的物品已经被移交,这显然侵犯了我的权利,到目前为止,该仓库还没有用于生产。想要把我们击倒。换句话说: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勇和南宁广发重工发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邓炯汉,杜冠华均非法使用了原发电设备厂工作证和工会委员会工作全年都可从事犯罪活动的徽章。

此外,2012年3月12日,广发重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原电力设备总厂)约50名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秦勇和广发重工动力设备公司邓炯汉均未申请辞职手续。最初的发电设备工厂约有50名员工,并一再要求付款。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倒闭工厂回收公司,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总工会。 2012年6月11日上午,市长信访日在南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举行。当场,市委副书记刘长林在现场会见了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秦勇和党支部书记黄其坤。南宁市委副书记刘长林,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南宁市人民政府领导当场承诺:全部支付离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险资金,并确保退休职工已于2012年8月30日领取退休金。该事件仅表明原发电设备厂的职工由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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