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蓄电池回收_天津ups电池回收_电池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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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北京市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由北京市经济局联合起草。信息产业部,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局。方案提出,要深化京津冀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实现承运人的联合建设,联合研究和成果共享,促进京津冀新区的回收利用有序开展。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明确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将基本建立规范,有序,合理,高效,可持续的回收体系,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大气层;建立京津冀区域区域动力电池可追溯性信息系统,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的可追溯性和跟踪。废旧动力电池的拆卸技术和武器已产业化;动力电池级联最初已工业化,并拆除了2至4个用过的动力电池。示范线和梯级利用制鞋厂,探索一两个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的布局;京津冀地区协调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果,动力电池实现了安全,规范,高效的回收利用。
加强动力电池回收系统的建设。加快建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络,鼓励京津冀地区重点汽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等,以多种方式共同建设。并共享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和处置渠道。积极探索动力电池梯的使用,并通过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促进动力更强的动力电池梯的发展。充分利用三地资源和产业基础的优势,合理安排京津冀地区的资源回收企业,以满足京津冀地区的资源回收需求。
实现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控。在京津冀地区建立动力电池回收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动力电池产品的来源可追踪,行踪可追溯,节点可控,京津冀地区动力电池可以设计,制造,使用和逐步开发资源区域。借助各个环节的协调高效管理。在京津冀地区建立统一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代码等信息的收集和统计工作。用有关的国家可追溯性信息系统来做好工作。
促进先进技术和武器的开发和应用。加速动力梯子的使用和再生。借助关键核心技术和武器开发,充分发挥京津冀地区的技术创新优势,加快基于大数据的电池折旧评估技术的发展,实现动力电池剩余能量的折旧天津蓄电池回收,剩余寿命和性能电池的快速评估和分类可以通过场景模式实现电池回收分类和梯队的匹配,利用故障准则确定退役产品梯队,并为梯队构建系统方案动力电池。促进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制造商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公司之间的合作,为他们提供安全拆卸电池的指导方针和相应的技术培训。
建立京津冀动力电池回收产业联盟,促进京津冀地区建立高效废动力电池回收系统,提高新能源的技术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车载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减少环境污染。促进京津冀地区产业链上下游联合试点示范天津蓄电池回收,以联盟为主体,共同组织示范项目建设,其中包括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建设,使用级联,并利用整个产业链来鼓励联合建设和共享回收网点。探索和研究动力电池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以下是原始公告:
关于发布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有相关单位:
为贯彻《京津冀协调发展规划纲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合[2018]号) (43)和其他有关文件要求天津蓄电池回收_天津ups电池回收_电池回收,促进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工作有序开展,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 68号),结合京津冀地区的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基于实际工业发展及其各自的优势,北京市政府-天津-河北地区共同制定了《北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本实施方案》 《京津冀地区》(以下简称《试点实施方案》,详见附录1))。根据“试点实施计划”的内容,我们现在正在公开招募公众为新能源汽车回收动力电池的试点示范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一、演示内容
根据《京津冀试点实施方案》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从循环系统建设,梯队援助,再生援助等各个环节中选择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可以复制和推广的新业务格式的生成。新模型。
二、声明要求
(一)项目申报的主体应该是一家企业,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产业链的上,中,下游参与者可以申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
2.规范诚信并遵守法律,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负责任的事故。
3.试点项目应该有良好的初步基础,并且在这一年中可以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4.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并且在技术上处于领先的国外或国际先进水平。试点示范项目中使用的关键技术武器和软件必须安全且可控。
(二)申请人根据“京津冀试点实施计划”的主要任务声明自己。该项目可以申请回收系统的建设,叶栅的使用和垃圾的再生。一定的链接,或者可以包含多个链接。项目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新政的要求,具有鲜明的区域联动性天津蓄电池回收,具有较强的示范和促进作用。
<[p9](三)北京,天津和河北省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每个地区的项目征集和初步审查,然后根据“京津冀地区”的要求,进行试点示范项目的专家。 《河北省试点实施方案》评估,现场初步审查等,选择和聘用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试点示范项目,并优先考虑能充分展示京津冀一体化的试点示范项目。试点示范期为2年。
三、提交表格
请所有申请单位在2019年1月30日之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打包)和电子版1份提交给京津冀工业和信息技术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北京:李振标,
天津:徐玉成,(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A座52 1)
河北省:王志峰,0311-87800296,(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